殘疾人證辦理政策
發(fā)布日期:2022-04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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殘疾人證辦理政策
一、適用范圍
具有舞鋼市戶籍和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地戶籍,疑似身體殘疾人員。
二、所需材料
(一)肢體、視力、聽力、言語殘疾評定須到舞鋼市人民醫(yī)院評定 ,所需資料:1、身份證復印件1份;2、近期白底二寸彩照4張;3、戶口本(本人頁與監(jiān)護人頁復印在一張紙上) 1份。
(二)精神、智力殘疾評定須到平頂山市第六人民醫(yī)院評定。所需資料:1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;2、近期白底二寸彩照 4張;3、戶口本(本人頁與監(jiān)護人頁復印在一張紙上)2份;4、精神障礙者需提供近五年的病例資料復印件或近期診斷證明。(精神障礙者病史需一年以上);5、智力障礙者提供病例或診斷證明,無病例或診斷證明的需村委或社區(qū)開具被鑒定者智力相關的證明(加蓋村公章)。
三、辦理流程
1、帶齊相應資料先到舞鋼市行政服務中心殘聯(lián)窗口領取申請表。
2、到指定醫(yī)院進行評定。
聯(lián) 系 人:趙桂賢
聯(lián)系電話:72829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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